工会委员岗位职责

工会主席:

1. 负责工会管理工作,主持工会日常事务。

2. 负责编定工会工作规划、重点文件、报告、文章和起草定稿工作。

3. 指导召开工会相关的调查、问卷和课题研究,及时掌握工会委员思想动态,并及时向党组织和行政领导汇报或提出建议。

4. 协助党组织和行政领导每一时期中心任务的展开,组织发动与教职相关的竞赛和革新活动。协助做好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开展对教职工的宣传教育活动,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增强凝聚力。

5. 审批工会年度活动方案及每次活动的计划与预算。

6. 设立接待日,听取会员的意见、建议,及时反映问题,处理教职工的投诉,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7. 组织发动教工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做好教职工及其家庭的生、老、病、死、贫、灾的慰问和善后处理工作。

8. 负责指导工会干部业务工作,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质量。

9. 主持召开院级“双代会”工作。

10.协助校工会和学院党、政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工会副主席:

1. 在院党委和校工会的领导下,协助工会主席主持工会日常工作。领导、组织、协调工会委员履行工会职责。

2. 负责工会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检查、总结和汇报工作。

3. 关心会员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协助院领导解决会员的实际问题。

4. 领导工会委员、小组长开展工作,并检查其工作执行情况。

5. 开好每年度的“双代会”,召集并组织工会委员会议,组织贯彻工会委员决议。

6. 做好工会工作人员的分工和协调工作。

7.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对于处理的意见,及时反馈给教职工,更好的为教职工服务。

8. 完成学院党委、行政、校工会及工会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委员:

1. 负责工会组织工作,了解掌握工会状况和工作开展情况。

2. 负责工会委员的改选和补充工作,健全各项工会小组组织。

3. 定期填报工会组织报表和收缴会费。

4. 负责工会组织发展、会员关系转移手续的办理。

5. 负责接待和管理教职工的来信来访,及时准确地做好汇报和传达工作。

6. 按照规定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并负责有关材料的准备。

7. 负责工会“争先创优”等各项评比和推荐工作。

8. 负责教职工大会的组织工作。

宣传委员:

1. 负责工会的宣传教育工作,经常向教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院党委的决议,坚持不懈地对教职工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认真学习和实践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

2. 协助组织教职工学习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教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文化水平。

3. 深入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坚持每季度向院党委和校工会报一份教职工思想动态分析报告。

4. 搞好宣传活动和通讯报道工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好人好事。

5. 负责工会工作计划、总结的拟定,为召开“双代会”做好文字材料工作。

6. 负责抓好全院的劳动竞赛,及时解决和汇报中竞赛出现的问题,组织检查验收和评比工作。

7. 负责先进经验的推广工作,做好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文体委员:

1. 负责组织教职工进行业余文化汇演,搞好节假日文艺体育活动,负责举办各种球类、棋类和田径比赛。

2. 协助工会小组搞好群众性文体活动。

3. 负责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举办的文艺汇演、演讲比赛及其他文体活动。

4. 负责掌握学院文体活动积极分子情况,加强体育道德教育,支持他们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训练,不断提高他们的竞技能力。

5. 负责组织教职工开展经常性的文体活动,用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生活委员

1. 负责组织讨论学院教职工困难救济工作,发动会员组织互助储金会,以便解决教职工临时困难。

2. 负责对教职工家庭的访问工作,了解教职工收入及供养情况。

3. 收集教职工对食堂、生活、住宅分配以及教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4. 负责做好对伤病以及住院教职工的慰问工作。

5. 负责做好教职工疗、休、养的安排工作。

6. 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福利工作。

女工委员

1.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女职工的思想教育。

2. 发动女教职工积极参加政治、文化、业余学习。

3. 协助行政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女工保护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建立健全女工的保护制度和设施。

4. 发动女教职工积极参加学院民主管理,维护女教职工的民主权利,注意了解女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保护女教职工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