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家庭财务的状况也发生了变化。罗子君的时期,陈俊生的收入主要花在家庭日常开支、罗子君的奢侈品、保姆工资和孩子的教育费用上,虽然看似开支不小,但整体经济并未紧张。相反,凌玲离婚后,陈俊生需要偿还两套房子的贷款(包括之前的豪宅和给罗子君的新房),每月大约需要支出近8万,加上抚养费、凌玲儿子的教育费用(例如5万元的夏令营)以及双方老人的赡养费,经济压力瞬间激增。即便凌玲依旧节省,家里的支出结构和罗子君时期完全不同。

此外,心理安全感的差异也显而易见。罗子君在婚姻中从未为金钱烦恼,陈俊生按时给她生活费,她花钱时自然无忧无虑。而凌玲则长期生活在经济紧张的环境中,即便嫁给了陈俊生,安全感依然缺失,更愿意存钱而不是花钱。

再来看陈俊生对待两位妻子的态度,面对罗子君,他视她的高消费为理所当然,认为这是她应有的生活方式。而对凌玲,他则认为她是个“节俭贤惠”的女人,因此给她买一双一万多的鞋子就觉得是“高配”了,不会像对罗子君那样任由她花钱。

最后,家庭责任的重新分配也是不容忽视的因素。罗子君时期,家庭开销主要是她自己的消费与孩子的教育。而在凌玲的时期,她不仅要抚养陈俊生的儿子平儿,还得承担自己儿子的教育费用(像高价的夏令营),甚至想要少给罗子君抚养费以攒点钱。这样的额外责任分担,让家的经济更加紧张。

总的来说,罗子君之所以能大手大脚,是因为无需关心家庭的财务压力;而凌玲的“钱不够花”则是由于她不仅要维持家庭的正常运转,还得应对离婚后增加的经济负担(如房贷、抚养费),再加上陈俊生对她消费的态度也有所改变。因此,尽管陈俊生年薪依旧150万,凌玲的经济状况依然显得拮据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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