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餐厅售卖“中华鲟”,餐厅工作人员被问到,他们竟这么回答……
中华鲟因刺少骨软,营养价值高,如今被不少餐馆端上餐桌。“知道中华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那么人工养殖的中华鲟可以吃吗,餐馆经营者需不需要有什么证件?”近日,市民刘小姐在合肥一家火锅店就餐时,发现该餐馆有售卖“中华鲟”,表达了上述疑惑。
实探:餐馆售卖“中华鲟”68元/斤
“我们店的特色有鱼锅,有展示柜都能看得到,都是活鱼现杀,可以过来看一下。”在该餐厅一位接待人员的指引下,6个鱼缸中分别标有黑鱼、梭边鱼、万佛湖有机鱼、江团等,其中一个就有“中华鲟”,标价为68元/斤。
只见后厨人员在水中稍微搅动一番,原先在水中静躺的“中华鲟”立马活跃起来,体型呈纺锤形,头尖吻长,口前有4条吻须,背部有一排明显的骨板。“从下方看有点像鲨鱼”。该接待人员笑着说。
“中华鲟不是国家保护动物吗,饭店可以直接售卖?”面对询问,该接待人员解释说,野生的肯定不能卖,“以前也遇到顾客问‘中华鲟是保护动物也敢吃’?其实这些是人工饲养的,可以食用。”
通过走访发现,在位于黄山路与岳西路交口的一家连锁超市水产区,也发现了类似这种鱼的踪影,不过标签上标注的是“鲟鱼”,标价为19.8元/斤。询问身边的营业人员,会答复称是“中华鲟”,“多是买回家给小孩吃。”
此外,在网上浏览发现,合肥卖“中华鲟”的商家不止一个,也有商家回复称是“人工养殖”。
畜牧水产局:养殖售卖中华鲟需有证
根据百度百科关于“中华鲟”的介绍——中国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也是活化石,有“水中大熊猫”之称,具有很高的科研、药用和观赏价值。
众所周知,买卖野生保护动物属于违法行为,那么在市场上售卖人工养殖的“中华鲟”是否符合规定呢?
合肥市畜牧水产局水产渔政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野生中华鲟数量稀少,目前多为人工繁殖。食用野生中华鲟确实明令禁止,但如果是人工养殖的可以食用,不过要持有安徽省农委颁发的《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或《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前者可以从事养殖,后者则可以进行出售、收购、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活动。如果既养殖又售卖,则需要两证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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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负责人提醒,如果食客不放心,可以让餐厅提供经营利用许可证,证明其是合法行为。
餐厅在被询问是否持有相关证件时,工作人员只展示了营业执照等餐馆经营所需办理的证件,对于要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似乎并不知情,“不知道,没听说过。”一位经理模样的女店员表示,具体的可以问老板,“她应该知道。”
在电话联系该餐馆老板郝女士后,她也表示,只有经营餐馆所需要的证件,没有其他证件,“都是从市场上进的人工养殖的中华鲟,买的时候就叫这个。大家都能买得到,不需要有其他证件。”郝女士称,去其他餐厅点中华鲟卖的也都是这种鱼。
解惑:餐馆售卖并非都是“中华鲟”
在网上,通过查阅“中华鲟”相关资料获知,鲟类分多种,因为在外形上相似度颇高,非专业人士很难分辨,甚至常常弄混淆。已得到微博官方认证的“三峡集团中华鲟研究所”发布的一条信息显示,常常有热心网友看到疑似“中华鲟”的鲟鱼被捕捞后,私信询问是否是真身,不过“多数时候,经研究所专家鉴定均是杂交鲟或者其他鲟鱼,并不是中华鲟。”
合肥市畜牧水产局水产渔政处相关负责人看了在上述餐馆和超市拍的鲟鱼照片后也表示,“超市的明显不是,应该是养殖的俄罗斯鲟或者欧洲鲟。餐厅的看着有点类似,但本土的鲟类种类也很多,不经过专业鉴定不好确认。”
“目前合肥还没有接到过相关举报,外地有发生过,但是一般经鉴定都不是中华鲟。”该负责人解释称,不排除有商家涉嫌虚假宣传,“物以稀为贵,说是中华鲟价格可以卖高点。”“如果餐厅提供不了证件,市民可向当地的农业部门反映,若情况属实主管部门将对其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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